教會的信仰

我們的基本信仰包括:

  1. 聖經原稿由上帝默示,正確無謬,在一切信仰行為準則上乃最高權威(提後3:16-17)。
  2. 信仰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合一真神(林後1314; 太28:19; 約14:11)。
  3. 自人類墮落,人的本性一概陷於罪惡過犯中,以致伏在上帝忿怒和定罪之下(羅3:23, 6:23)。
  4. 只有藉神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,代表和代替我們受死犧牲,把我們從罪的權勢、刑罰和疚責救贖出來(彼前2:24)。
  5. 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(林前15:3-4)。
  6. 聖靈必須動工,使耶穌基督的死在個別罪人身上生效,並賜他向上帝悔改和耶穌基督裡的信心(約3:5-6, 16:8-11)。
  7. 聖靈進入信徒生命中臨在的工作(約14:17; 林前6:19)。
  8. 教會包括所有天上及地下真正信徒,透過地方教會生活表達;亦即一群得救信徒聚集敬拜上帝,彼此教導,廣傳福音(弗1:3-6; 林前12:12-14)。
  9. 等待我們主耶穌基督親自再來(徒1:11; 約14:3)。
  10. 所有因信與基督聯合的人得享永遠福樂,所有拒絕基督的人永落沉淪(約17:24, 14:3, 3:36; 林前15:20-23)。